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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哮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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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哮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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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述

  哮喘(asthma)是一种常见的可逆的呼吸道阻塞性疾病,其临床特点是阵发性喘息、呼气性呼吸困难、胸闷和咳嗽。喘息发作特别是重症哮喘和哮喘持续状态不仅危及母亲,而且由于母体严重缺氧可致胎儿宫内缺氧,发育迟缓、窘迫,甚至胎死宫内。因此对妊娠期哮喘发作的处理是否得当,直接影响母儿安全。

病因

  哮喘的病因复杂,一般以遗传和环境因素为主。

  1.目前认为哮喘是一种多基因遗传病,其遗传度在70%~80%。目前对哮喘的相关基因尚未完全明确,有研究表明可能存在哮喘特异基因、IgE调节基因和特异性免疫反应基因。

  2.环境因素 包括特异性变应原或食物、感染直接损害呼吸道上皮,致呼吸道反应性增高。某些药物如阿司匹林类药物等、大气污染、烟尘、运动、冷空气刺激、精神刺激及社会、家庭、心理等因素均可诱发哮喘。

 

症状

  常见症状:孕妇胸闷气短、胸闷、喘息、呼吸困难、咳嗽伴哮鸣音、咳嗽、焦虑、端坐呼吸

  哮喘病情轻重不一,刚开始发作时,可能只有单纯咳嗽,常易漏诊,发作明显时有呼吸困难、咳嗽及哮鸣,由于急性支气管痉挛致气道梗阻,病人常有胸部发紧、喘鸣,可发生严重缺氧。体格检查:病人有缺氧表现,有辅助呼吸肌运动,呼气比吸气更为明显,听诊可听到弥漫的哮鸣音,胸部有过度充气的表现——胸腔前后径增大,横膈下降。哮鸣音与病情严重程度不成比例,病情严重时,因无足够的气流而无哮鸣音存在。

  根据哮喘发作的历史、体检、化验检查可作出诊断。

  诊断标准:

  1.反复发作的喘息、呼吸困难、胸闷或咳嗽,并多与接触变应原、病毒感染、运动或某些刺激有关。

  2.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的以呼气期为主的哮鸣音。

  3.上述症状经治疗可以缓解或自行缓解。

  4.排除可引起喘息或呼吸困难的其他疾病,如肿瘤梗阻或压迫气道、喉头水肿、支气管内异物、肿瘤肺栓塞、心衰等情况。

  5.对症状不典型者(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),应最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:

  (1)若基础FEV1(或PEF)<80 2="">15%。

  (2)PEF变异率(用呼吸峰流速仪测定,清晨及入夜各测1次)>20%。

  (3)支气管激发试验(或运动激发试验)阳性。

检查

  检查项目:动脉血气分析、肺功能检查、胸部MRI、胸部B超 、胸部平片、胸部透视、胸部CT检查、血常规

  重症病人应取动脉血做血气分析。正常孕妇的PaO2与非孕妇相差不多,而PaCO2则因过度换气而自非孕时的5.32kPa(40mmHg)下降到4.1~4.3kPa(30~32mmHg)。若见低氧血症的同时出现高碳酸血症,提示病情危重。正常晚孕期pH值应为7.42,高于非孕妇的7.35。出现酸中毒时注意鉴别呼吸性和代谢性。

  外源性哮喘者血嗜酸性粒细胞及血清总IgE增高,痰液中有嗜酸粒细胞膜蛋白组成的Charcot-Leyden晶体和黏液栓。痰中中性粒细胞增多提示细菌感染。

  1.肺功能检查 每天清晨、傍晚和睡前测量最大呼气流速(peak expiratory flow rate,PEFR),若3次测量值变化幅度>20%,或吸入解痉药后PEFR值升高15%~20%,均提示支气管哮喘。流速<100L/min为严重阻塞。

  2.X线检查 哮喘急性发作时肺脏因充气过度而透明度增高,常见肺纹理增多。

鉴别

  妊娠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应与心源性心力衰竭相鉴别。二尖瓣狭窄所致左心衰竭多于夜间突然发生呼吸困难、端坐呼吸、咳嗽、咳泡沫痰、发绀等,两肺底或满肺可闻湿罗音和哮喘音。心脏扩大,心率快,心尖可闻奔马律。根据相应病史、诱发因素、痰的性质、体检所见和对解痉药的反应等不难鉴别。

并发症

  妊娠合并哮喘并发症急性重症哮喘亦可发生气胸,纵隔气肿,急性肺源性心脏病,甚至呼吸衰竭、死亡。复气道阻塞、感染、缺氧、高碳酸血症、酸中毒及血液粘稠度,支气管痉挛加重,分泌增加等。这些 因素均可促使气道内粘液栓的形成,因粘液栓阻塞了细支气管,并因支气管壁增厚及粘膜充血,水肿形成的皱襞而导致肺不张。

预防

  1.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很重要,病人一旦出现咳嗽、上呼吸道感染、胸痛或肺部充血都要给予预防性治疗,防止哮喘发作。

  2.避免接触已知过敏原和可能促进哮喘发作的因素,如粉尘、香料、烟丝、冷空气等。阿司匹林、食物防腐剂、亚硫酸氢盐可诱发哮喘,应避免接触。反流食管炎可诱发支气管痉挛,因此睡眠前给予适当的抗酸药物减轻胃酸反流,同时可提高床头。减少咖啡因的摄入。避免劳累和精神紧张,预防呼吸道感染。

  3.妊娠3个月后可进行免疫治疗,用流感疫苗治疗慢性哮喘有较好疗效。

治疗

  (一)治疗

  1.哮喘发作的处理 包括应用支气管扩张药物治疗和对症治疗。

  (1)β2肾上腺素能受体兴奋剂:有极强的支气管舒张作用,是控制哮喘的一线药物。该类药物与β受体结合,促进cAMP合成,使支气管平滑肌松弛,并且能稳定肥大细胞膜减少细胞介质释放。常用的β2受体兴奋剂有特布它林(terbutaline),2.5mg,口服每天2~3次,沙丁胺醇(salbutamol)2~4mg,3次/d口服,异丙喘定吸入,65mg/次,每3~4小时吸入1次。妊娠合并高血压者禁用有α、β受体兴奋作用的制剂,如麻黄碱、肾上腺素等。茶碱类药物也能使支气管痉挛松弛,治疗哮喘有效。氨茶碱0.1g,3次/d口服,或0.25g加入10%葡萄糖液30ml内缓慢静推,每天总量不超过1.2~1.5g。

  抗胆碱类药物阿托品,虽然有利于平滑肌松弛,扩张支气管,但由于其副作用是抑制腺体分泌,导致痰黏稠不易咳出,瞳孔散大等,故孕期不宜使用。但发现使用异丙托溴铵(溴化异丙托品)不影响心率和痰液咳出,偶有口干。使用方法是每次吸入20~40mg,3~4次/d。

  (2)重度哮喘和持续状态的处理:由于严重缺氧,可引起早产、胎死宫内必须紧急处理。

  首先使患者半卧位,气管插管正压给氧[氧压不宜超过1.96kPa(20cmH2O)]以减轻缺氧症状,除按上述方法给予支气管扩张药物外,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可迅速有效地控制哮喘持续状态。肾上腺皮质激素具有松弛平滑肌、改善支气管毛细血管通透性,减少组胺形成、防止炎性介质的产生以及抑制过敏反应等缓解哮喘的作用。一般可用氢化可的松100~300mg加入5%葡萄糖液500ml,静脉点滴,或用地塞米松10~20mg加入到50%葡萄糖液20ml静脉推注,每天用量视病情而定,一般可重复2~4次。也可口服泼尼松(强的松),40mg/d,连服5~10天。

  (3)对症治疗:患有支气管哮喘的孕妇,常表现精神紧张、烦躁不安,可适当给予抑制大脑皮质功能的药物,如苯巴比妥(鲁米那)、安定等。但应避免使用对呼吸有抑制功能的镇静剂和麻醉药,如吗啡、哌替啶(度冷丁)等,以防加重呼吸功能衰竭和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。必要时静脉补充液体,注意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。为预防或控制呼吸道感染,可做痰培养加药敏试验,选用有效且对胎儿无不良影响的广谱抗生素。

  哮喘发作,支气管痉挛时,支气管分泌物增多,如不及时清除,就会阻塞气道,加重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,使炎症介质产生增多,加重病情的发展,因此促进排痰、保持呼吸道通畅至关重要,用雾化吸入法,使痰变稀薄,易于咳出,必要时可用导管机械性吸痰,禁用麻醉性止咳剂。碘化钾可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,故不宜使用。

  2.妊娠的处理

  (1)分娩期:孕妇临产后,首先应尽量使产妇保持精神安静状态。为防止哮喘发作,临产后肌注可的松(醋酸可的松)100~200mg,12h后重复1次。为避免产妇用力使用腹压,减少体力消耗,可用低位产钳或胎头吸引器助产以缩短第2产程。

  哮喘病不是剖宫产的指征,若合并其他产科情况,需行剖宫产者,可于手术前1~2h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mg或氢化可的松100mg,术后再给维持量,以预防哮喘发作。

  手术麻醉以硬膜外麻醉为宜,应避免全麻,因全麻气管插管时可诱发支气管痉挛发作。硫喷妥钠有使哮喘恶化的可能,不宜使用。

  术后加强监护,氧气吸入,勿食易致过敏的食物,保持呼吸道通畅,适当给予支气管扩张剂和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。

  (2)产褥期:由于分娩时体力消耗,精神紧张,大脑皮质功能失衡,通过丘脑兴奋迷走神经,易诱发哮喘发作。因此产后要充分休息,减少哺乳次数。重症哮喘患者不宜哺乳。

  (3)关于终止妊娠问题:一般认为哮喘病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,但是长期反复发作的慢性哮喘且伴有心肺功能不全的孕妇,应考虑终止妊娠。

  

饮食

  可以诱发哮喘等呼吸道症状的食物已多达数百种,下列食物应少食。

  1.奶及奶制品。

  2.鸡蛋以及蛋制品。

  3.海产品及水产品鱼类,虾类,蟹类,贝类和蚌类等均可诱发哮喘,例如鳟鱼,鲑鱼等鱼肉颜色偏红的鱼类易诱发呼吸道症状。

  4.花生,芝麻和棉籽等油料作物。

  5.其他食物和食品添加剂如咖啡,巧克力,啤酒,果酒,花粉制成的保健品和某些可食昆虫(如蚕蛹,蚂蚱等)以及味精(谷氨酸钠),亚硫酸盐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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